2007年6月28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第八版:案卷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高考前一场纠纷要了一名高三学生的命
本报记者 朱兰英 通讯员 黄通帅

  一场看似十分普通的打架事件发生在热闹的展销会上。苍南县金乡派出所民警赶到时,受害者和侵害人均已离开现场。然而,民警并没有轻易放弃调查。次日,风云突变。那名被啤酒瓶击中头部的年轻人经医治无效身亡。更令人痛惜的是,他是一名高三学生,再过十余天,他即将踏进高考的门槛。

  高三学生买水果时被打伤
  今年5月17日晚7时30分许,苍南县金乡派出所接到群众的报警,金乡台挂历城展销会现场一流动水果摊点有人打架,一名年轻人受了伤。
  民警赶到现场时发现,水果摊还在原地,周围散落着一些玻璃碎片。周围的群众讲,是几名学生买水果,与摊主发生了纠纷,其中一名学生被摊主用啤酒瓶砸中头部。
  然而,民警从110指挥中心了解到,受害学生并没有向派出所报警。为了慎重起见,他们赶到金乡镇医院了解情况。医院的医生说,他们当晚确实收治了一名打架的金乡某中学学生陈刚,他的头部伤得比较重,送到医院时已经昏迷。医院进行了初步处理,然后派车把学生送到温州医院救治。
  当时的情况是,受伤的学生具体伤势情况不详,而打人的流动水果摊主身份不明且已不知去向。
  民警一方面着手了解该流动摊主的情况,一方面设法联系受伤学生家属,了解伤势情况。初步了解的情况是,金乡某中学几名学生与流动水果摊主女主人发生纠纷,后摊点男主人突然冲出,手持啤酒瓶砸击一学生头部致伤。流动水果摊主是一对年轻的夫妻,年龄均在30岁左右,本地人,讲闽南话,但具体身份不明。

  水果摊主人深夜让人来收摊
  如何才能弄清流动水果摊主的身份呢?
  民警判断,由于摊主不知道对方的伤势到底如何,很有可能会自己或派人过来整理水果摊点的东西。于是,民警佯装结束调查,其实迅速改换便衣在该摊位附近蹲点守候。
  夜越来越深,展销会接近尾声,市场里的店铺纷纷打烊关门。民警们有的佯装等人,有的在附近徜徉溜达,眼睛却始终不离朦胧夜色下那个静静的水果摊位。次日凌晨,一名中年男子缓缓地向该摊位走来,环顾四周便开始整理起水果摊位上的东西来。一直埋伏在周围的民警立即将其控制,并将其带回所里审查。
  一开始,男子断然否认自己与摊主有关系。他说,自己是路过此地,发现有一个水果摊点,决定买点水果。然而,民警很快拆穿了他的谎言。经过政策教育,他终于承认,他是摊主的堂兄弟,是摊主请他帮忙收拾水果摊点。摊主姓池,30岁,龙沙乡岭门村人。
  此时,另一个消息从温州传来。受伤的学生陈刚由于脑部大出血,抢救已基本无望。案情突变,一起小小的纠纷案件极有可能变成一起命案。此时已是凌晨2时许,接到派出所的报告后,苍南县公安局迅速预先启动命案必破机制,对犯罪嫌疑人池某可能逃跑的线路设置卡点,并实施全力追捕。但是,当民警赶赴山区龙沙乡岭门村时,池某已在早些时候逃跑了。

  纠纷变命案,最终他选择投案自首
  5月18日,受害学生陈刚在温州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至此,一起纠纷演变成了一宗命案。由于被害者是一名金乡某中学在校高三学生,此时又临近高考,这样的案件在金乡镇当地社会影响很大,如果案件不能及时告破,学生可能采取过激行为,这无形中增加了办案民警的压力。
  专案组兵分二路,一路到学校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一路做好死者家属情绪稳定工作。陈刚是家中的独子,突如其来的打击让他的父母和亲属无法接受。面对前来慰问的民警,他们的情绪十分激动。对此,专案组民警郑重承诺,一定将犯罪嫌疑人抓捕归案,案件一天不侦破,他们一天不休息。学校的师生和死者家属最终被民警的工作热情所感动,他们答应配合警察工作,不使事态扩大。
  为了使嫌疑人尽早归案,金乡派出所陈志杰所长带领专案组人员舟车劳顿,步行爬山一个小时来到龙沙乡岭门村池某的家里。池家只有池某的老父亲在家中,民警一进家门,就用方言与老人交谈,分析逃匿回避和自动投案的利弊问题。几个小时后,老人答应出面劝说儿子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
  5月20日晚9时许,在案件发生两天两夜之后,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的犯罪嫌疑人池某终于在家人的陪同下到金乡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池某对自己用啤酒瓶将陈刚打死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池某已被苍南警方依法执行逮捕。

  记者手记
  眼下正是高考学生填志愿的时候,而陈刚的父母却永远失去了这个兴奋而又彷徨的时刻。因为儿子的突然离去,他们沉浸在悲痛当中。而另一个家庭也同样被悲痛袭击,在看守所里,年轻的池某流下了悔恨的泪水。这些本来都可以避免。据统计,今年以来苍南所破的7起命案全部都是由于纠纷引起,案件的起因都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但是,冲动是魔鬼,但愿这样的教训永被后人记取。